廣住建發〔2021〕4號
各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各街道辦事處:
為認真落實市第八次黨代會“加強城市精細管理,推進綠化美化亮化”精神,進一步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提升城區園林綠化景觀品質,現將《廣元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元市自然資源局
廣元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廣元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理,提升城市品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根據《廣元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廣元市中心城區市本級直接管轄區域內的園林綠地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第三條 市本級直接管轄區域內的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綠地、市政道路附屬綠地等公共綠地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定國有企業建設管理的由國有企業負責。
單位用地紅線范圍內的附屬綠地(含臨街綠地)由用地權屬單位負責建設和管理。
住宅小區用地紅線范圍內的附屬綠地(含臨街綠地)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和管理,交付業主使用后由小區物業負責管理,無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由所在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
第四條 建設單位在向市自然資源局(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報送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時,應同步報送附屬綠化設計方案,明確建設項目綠地位置、面積、景觀布局及海綿城市理念運用等。建設項目附屬綠地面積計算按照《廣元市建設項目附屬綠地計算規則(2021年版)》執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對項目綠地指標進行核實。建設項目的綠地率指標因用地條件限制,達不到有關要求的,須進行專題論證,并向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作出說明。
第五條 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綠地、市政道路附屬綠地等公共綠地規劃設計方案,在提交市專家技術委員會審查前,應取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審查同意。
第六條 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綠化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因城市建設等確需改變設計方案的,應報原批準機關審查同意。
第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隨意減少和挪用項目配套園林綠化建設專項資金。
第八條 公共綠地施工前,建設單位應主動將項目施工時間、建設內容等基本情況告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并在種植土回填、苗木到場驗收、栽植養護、竣工驗收等重要環節接受監督指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項目竣工驗收時通報項目監督情況,并出具書面監督意見。
第九條 公共綠地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綠地養護工作,在竣工后1個月內完成廣元市投資項目聯合驗收,在綠化養護期滿前3個月,主動對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按規定辦理項目養護移交手續。
第十條 城市園林綠地必須保持樹木花草繁茂,園容整潔美觀,設施完好。綠地管理者應加強對園林綠地的保護和管理。
第十一條 城區內主要交通干道,各高速出入口及其連接道路、081交通環島等重要交通節點,利州廣場、南河廣場、火車站廣場、苴國廣場等人流集散地,按不低于《廣元城區公共綠地一級養護標準》進行管理養護。次干道、公園綠地等,按不低于《廣元城區公共綠地二級養護標準》進行管理養護。
第十二條 單位、住宅小區臨街綠地養護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項目建設運營期間,不低于《廣元城區公共綠地一級養護標準》進行管理養護;
(二)項目交付使用后,不低于《廣元城區公共綠地二級養護標準》進行管理養護。
如無力自行履行所承擔的綠化養護管理職責的,可委托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進行養護管理,并繳納必要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各單位、住宅小區臨街面,原則上不得擺放臨時花箱,確需擺放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擺放方案應符合《廣元市中心城區城市家具設置導則》并取得市城管執法局審查同意。
(二)花箱樣式應美觀、統一,與環境相適應;ㄏ涞某叽缭瓌t上不應小于60*30*60cm(長寬高)。
(三)破損花箱和老舊花箱應及時清理更換,木制花箱原則上每3年應進行1次更換或翻新。
(四)花箱內栽植的植物應統一品種、規格,保持規律性,不得選用有毒有刺品種,根據植物生長特性適時養護和更換,保證花箱內植物長勢良好。
第十四條 利州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應做好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與指導,把物業服務范圍內的臨街綠地、臨時花箱管理情況等納入廣元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考核范疇,并作為企業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各街道辦事處應做好轄區內無物業服務住宅小區綠地的建設管養工作。
第十五條 因工程建設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臨時占用城市園林綠化用地的,須經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批準。占用單位、住宅小區綠地的,由占用單位自行與綠地管理人協商占用及恢復事宜;占用城市公共綠地的,占用單位應向市財政非稅專戶交納苗木移植和綠地恢復費用,相關費用按《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計取,占用期滿后,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恢復。擅自占用城市園林綠化用地,損壞園林綠化設施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照《四川省城市園林綠化條例》處理。
第十六條 因管護不到位,導致權屬范圍內的綠地退化、樹木死亡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照《四川省城市園林綠化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在施工階段擅自改變規劃綠地性質,導致項目竣工驗收時達不到規劃綠地指標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令整改,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達不到規劃綠地指標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理。開發項目綠地指標和綠化景觀效果涉嫌虛假宣傳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各縣區、廣元經濟技術開區可參照執行。
附則
廣元城區公共綠地一、二級養護標準
序號 |
實施
事項 |
一級養護標準 |
二級養護標準 |
1 |
日常養護(松土、除草、抹芽、補植、綜合環境整治、清理枯枝落葉、園林廢棄物處理等) |
1.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則; 2.地被植物及綠籬內只能有栽植的植物,無其它野生的植物; 3.草坪雜草率不得高于5%且不得有高荒雜草,無影響景觀雜草; 4.在植物生長期,應及時進行松土,增加土壤的透水、透氣性; 5.及時清理死亡苗木并進行補植同規格苗木,綠地內達到黃土不露天,行道樹不缺株; 6.綠地完整,綠地內無枯死株,無堆物、堆料、搭棚設攤或侵占,無人為損壞; 7.保持綠地內環境干凈、整潔,無雜物,無白色垃圾等,對綠地內垃圾、雜物日產日清,做到巡視保潔; 8.樹上無懸掛物,樹干上無釘栓刻畫等現象,垃圾及時清運,并運送到指定位置進行集中處理; 9.冬季對樹木進行刷干(H=1.2m)、樹木校正及支撐,冬季對植物進行防凍處理等; 10.其他日常養護工作。 |
1.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則; 2.地被植物及綠籬內只能有栽植的植物,基本無其它野生的植物; 3.草坪雜草率不得高于10%且不得有明顯高荒雜草,基本無影響景觀雜草; 4.在植物生長期,應適當進行松土,增加土壤的透水、透氣性; 5.及時清理死亡苗木并進行補植同規格苗木,綠地內基本達到黃土不露天,行道樹不缺株; 6.綠地較完整,綠地內無枯死株,基本無堆物、堆料、搭棚設攤或侵占,基本無人為損壞等; 7.保持綠地基本干凈、整潔,基本無雜物,無白色垃圾等,基本做到日產日清; 8.樹上基本無懸掛物,樹干上無釘栓刻畫等現象,垃圾及時清運,并運送到指定位置進行集中處理; 9.冬季對行道樹樹木進行刷干(H=1.2m)、樹木校正及支撐,冬季對植物進行防凍處理等; 10.其他日常養護工作。 |
2 |
澆水、排澇及揚塵(楊柳飛絮)治理 |
1.澆水根據植物種類,氣溫環境變化,土壤干濕情況而定,澆水時應澆足澆透,夏季高溫季節澆水應在早晨、傍晚,冬季應在午后澆水,易受日灼的樹種應適當進行葉面和枝干噴霧;所有植物未出現萎蔫現象; 2.暴雨后0.5d內無積水,草本地被雨后1h無積水; 3.每周對樹木進行沖洗5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揚塵(楊柳飛絮)治理工作。 |
1.澆水根據植物種類,氣溫環境變化,土壤干濕情況而定,澆水時應基本澆足澆透,夏季高溫季節澆水應在早晨、傍晚,冬季應在午后澆水,易受日灼的樹種應適當進行葉面和枝干噴霧;所有植物基本不出現萎蔫現象; 2.暴雨后0.5d內無積水,草本地被雨后4h無積水; 3.每周對樹木進行沖洗2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揚塵(楊柳飛絮)治理工作。 |
3 |
施肥 |
1.每年對綠地苗木及行道樹至少施肥三次,植物開花前進行一次追肥; 2.按照要求進行施肥,選擇雨天進行施肥或施肥后及時澆水,防止“燒苗”; 3.在早晨10點之前或者傍晚進行葉面噴肥; 4.熟練掌握施肥用量及施肥方式,濃度一般不宜大于3%。 |
1.每年對綠地苗木及行道樹至少施肥二次,春秋兩季各一次; 2.按照要求進行施肥,選擇雨天進行施肥或施肥后及時澆水,防止“燒苗”; 3.在早晨10點之前或者傍晚進行葉面噴肥; 4.熟練掌握施肥用量及施肥方式,濃度一般不宜大于3%。 |
4 |
修剪 |
1.喬木、花灌木每年至少兩次整形修剪;喬木樹冠完整美觀,主側枝分布均勻,修剪科學合理,內膛不亂,通風透光;孤植樹修剪要求樹形完美,樹冠飽滿;行道樹修剪要求樹型、冠幅、分枝點高度及冠下緣線應一致,高度應符合行道樹的有關標準;花灌木修剪要求色塊明顯,層次突出,線條清晰流暢,花后修剪及時,無枯枝殘花; 2.綠籬每年3-10月每月至少2次整形修剪,剩余月份每2個月修剪2次,保證造型植物新芽不超過10厘米;綠籬修剪時要求輪廓清楚,線條整齊,頂面平整,高度一致,整齊美觀; 3.草坪每年3-10月每月至少3次整形修剪,剩余月份每2個月修剪兩次,同時草坪的高度保持在10公分以下,修剪后平坦整潔,無殘余草屑,剪口無焦枯、撕裂等現象; 4.開花類地被植物及時修剪殘花,無枯枝殘花,修剪后株高一致,色彩艷麗,層次分明,圖案清晰,與植物交界處應邊緣清晰,線條流暢; 5.所有植物無干枯枝,出現干枯枝后應及時修剪。 |
1.喬木、花灌木每年至少一次整形修剪;喬木樹冠基本完整,主側枝分布較均勻,修剪合理,內膛不亂,通風透光;孤植樹修剪要求樹形基本完美,樹冠基本飽滿;行道樹修剪要求樹型、冠幅、分枝點高度及冠下緣線應基本一致,高度應基本符合行道樹的有關標準;花灌木修剪要求色塊較明顯,線條基本流暢,花后修剪及時,基本無枯枝殘花; 2.綠籬每年3-10月每月至少1次整形修剪,剩余月份每2個月修剪1次,保證造型植物新芽不超過15厘米;綠籬修剪時要求輪廓基本清楚,線條基本整齊,頂面較平整,高度基本一致,整齊美觀; 3.草坪每年3-10月每月至少2次整形修剪,剩余月份每2個月修剪1次,同時草坪的高度基本保持在15公分以下,修剪后較平坦整潔,基本無殘余草屑,剪口基本無撕裂現象; 4.開花類地被植物及時修剪殘花,枯枝殘花不超過10%,修剪后株高基本相等,色彩較艷麗,層次基本分明,圖案較清晰,與植物交界處應邊緣基本清晰,線條流暢; 5.所有植物基本無明顯干枯枝,出現干枯枝后應及時修剪。 |
5 |
有害生物防治 |
1.植物基本無有害生物危害; 2.樹木整體枝葉受害率不超過8%,樹干受害率不超過5%;花卉植株受害率不超過5%;地被植物受害率不超過10%; 3.病蟲害控制及時,園林樹木無蛀干害蟲的活卵、活蟲; 4.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進行有害生物防治。 |
1.植物基本無明顯的有害生物危害; 2.樹木整體枝葉受害率不超過10%,樹干受害率不超過10%;花卉植株受害率不超過10%;地被植物受害率不超過15%; 3.病蟲害控制及時,園林樹木有蛀干害蟲危害的株數不得超過3%; 4.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進行有害生物防治。 |
6 |
巡查及應急搶險 |
1.每周對公共綠地巡查7次,制止在綠地內停放車輛和堆放物品; 2.及時制止損綠毀綠、無許可開挖綠地行為; 3.大風大雨災害性天氣及時巡查并上報險情; 4.植物是否有病蟲害; 5.常規大風、大雨等災害性天氣發生后,1小時內積極開展應急搶險及恢復工作; 6.交通事故、市長信箱、12345、信訪等事項的處理及恢復。 |
1.每周對公共綠地巡查4次,制止在綠地內停放車輛和堆放物品; 2.及時制止損綠毀綠、無許可開挖綠地行為; 3.大風大雨災害性天氣及時巡查并上報險情; 4.植物是否有病蟲害; 5.常規大風、大雨等災害性天氣發生后,1.5小時內積極開展應急搶險及恢復工作;
6.交通事故、市長信箱、12345、信訪等事項的處理及恢復。 |
文章來源于:http://jsj.cngy.gov.cn/New/show/20211221172746457.html